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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逐步减少

时间:2021-09-17 09:24 浏览:

  5月6日电 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潘毅琴6日表示,自2019年8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来,不仅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规范检察办案等行为,“逢问必录”的习惯也正在逐步形成;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也在逐步减少,司法环境正在得到改善。

  5月6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三个规定”指的是,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潘毅琴介绍称,最高检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国四级检察院所有检察人员,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进行集中填报,共记录报告722件。

  “集中填报后,坚持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并要求之前漏报、忘报的,在以后的月报告时进行补报。为督促各级院如实记录报告,我们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情况作为系统内巡视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促落实。”潘毅琴说。

  潘毅琴称,2019年11月,最高检派出3个督察组对集中填报重大事项“零报告”和报告少的省级院和最高检内设部门进行专项督察;今年3月,向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的6个省级院党组及党组书记和最高检9个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发函督促落实。通过狠抓制度落实的“组合拳”,有力推动了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填报数量逐步增加。全国四级检察院2019年9月报告656件,10月报告1668件,11月报告4781件,12月报告3824件,2020年1月报告1916件,2月报告1689件,3月报告3495件。与以往长期“零报告”形成鲜明的对比。

  潘毅琴指出,自2019年8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来,不仅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规范检察办案等行为,“逢问必录”的习惯也正在逐步形成;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也在逐步减少,司法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但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均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最高检将保持耐心、保持韧劲,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落实“三个规定”为切入点,抓好队伍建设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