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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0-02-09 11:08 浏览:

?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6个方面共31条,主要体现五方面特色: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级各类园区以及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将安全生产建设的职责和责任向下延伸,落实到镇(街道)一级,比如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要求上,要求镇(街道)同步建立,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上,对各类开发区(园区)和镇(街道)也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等行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用专门一节来阐述保险在安全领域的运用,要求生产单位必须按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重点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经济补偿的作用。四是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针对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推行安全总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以及化工企业作业场所人数、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补充强调。五是结合淮安实际,明确化工园区要根据产业布局特点,布局、规划建设一批以火灾爆炸、氯气液氨煤气泄漏等为主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并不断提升淮安市化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