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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疫情防控期间,宿迁企业组织职工线上“充电”可享补贴

时间:2020-03-10 02:59 浏览:

?   宿迁网讯(记者 侯苏雨)3月3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和技能水平,近日,宿迁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象为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保险的新录用员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企业原有老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相关培训内容和学时计入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课学时,疫情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按培训方案组织职工完成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和相关实操培训。培训内容和方式是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职业技能岗前培训,企业可依托各级政府部门公布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平台,也可委托资质合法、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方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通知》,企业拟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人社部门申报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申报表》、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网络直播、视频录播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培训平台等内容。企业委托第三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按计划开展线上培训。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信用承诺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参训职工社保缴纳凭证、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24课时培训记录证明、职工《劳动合同》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相关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社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对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人员只可补贴一次。企业原有老职工完成线上理论课培训及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和相关实操培训后,符合规定的,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58号)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