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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

时间:2020-05-29 02:28 浏览:

?   本报讯(记者 徐向林 袁瑞成)为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纾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痛点,5月26日,盐城市就之前出台的《关于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度解读。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分为5个方面19条意见,提出了在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深耕普惠金融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计划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市融资担保行业规模总量提升,注册资本总额达70亿元以上,其中国有资本不低于50亿元;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增强,年融资担保总户数达5000户以上,在保责任余额超200亿元。《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底前盐城市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全覆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府出资为主、以“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全力“支小支农”的各类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将给予增资奖励、风险分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并充分发挥政府性再担保机构作用,加强深度合作,开展行业整合,提升市县融资担保机构的能力水平。

此外,通过政策引导切实做好“融资贵”的减法,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可持续性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调降担保、再担保费率,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银行、省再担保机构(含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融资担保机构四方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先代偿、后分险”。并从资本金补充、保费补贴、税收优惠、抵押物登记、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为融资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激发融资担保机构运营动能,为深耕普惠金融提供“恒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