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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工程镇级代建 太华、湖?率先实施

时间:2018-02-25 01:59 浏览:

本月起,湖氵父镇凡工程投资概(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均实施镇级代建,成为继太华镇之后,全市第二个在全省率先试水“村级工程镇级代建”制的乡镇。截至目前,太华镇共有4个项目被纳入代建范畴,总投资约852万元。

据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投资建设行为,加强村级工程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实现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建管分离,提高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从去年底至本月,太华镇和湖氵父镇相继出台《村级投资工程代建管理暂行规定》,积极尝试“村级工程镇级代建”。按规定,项目主体为村“两委”、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组织,使用村集体部分或者全部资金进行建设的所有工程类项目都纳入代管范畴,由镇代建领导小组按规定接受村集体委托,负责村级投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再交付村集体。两镇明确提出,工程投资概(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均须实施代建。因特殊原因确需由村集体自行建设的,必须经镇代建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村级工程镇级代建”制度还严格控制工程的变更。太华镇明确,确需变更的,由村级集体或专门项目小组提出变更申请和建议方案,镇代建办牵头召集专门项目小组、村级集体以及设计、监理、跟踪审计等各方人员集体会商形成一致意见,报镇代建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增加工程量达到10万元或合同总价10%的重大变更事项,镇代建办还应当约请镇纪委、监察室、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会商并充分听取意见。

纳入代建管理范围的村级工程类项目,由村级负责立项,并通过召开村级集体领导班子或代表会议形成项目代建决议,村集体与镇代建办签署代建协议,明确代建范围、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镇代建办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专门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代建实施。代建期间,镇代建办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职责。此外,镇建管所、水利站、农办、招标办、审计、规划、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也将按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进行协同管理和服务。镇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做好代建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陈丽 雍涛)